关于开展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
应届毕业生重新学习课程考核的通知
各教学院(部):
为保障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,学校将调整2019届预毕业生重新学习课程考核的安排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符合本学期课程重新学习条件且办理了课程重新学习申请的2019届预毕业生。
二、考试时间
1. 2019届预毕业生重新学习课程考核必须于5月12日前完成。
2.5月11—12日,安排面向全校或部分学院的通识教育必修、学科基础课程的考核(具体安排于4月28日在教务处考试群中发布)。
3. 5月6—12日(第11周),教学院可全天安排专业课程考核。请各教学院务必于4月29日将“2019届预毕业生重新学习专业课程考核安排表”按规范格式报教务处教务科(考试地点统一由教务处安排),经备案后,于4月30日在教务处考试群中发布。
三、成绩上报
各教学院(部)务必于5月17日前向教务处报送2019届预毕业生重新学习课程成绩汇总表。
四、其它注意事项
1.各教学院注意核查“2019届预毕业生重新学习课程申请情况和2019届预毕业生符合《大学英语》课程成绩置换信息”,如有遗漏或课程信息变更,请于4月25日按规范格式将电子档数据报教务处教务科。
2.未修满“通识教育选修课程”学分的2019届预毕业生,请登录各类网络在线课程学习平台,通过学习慕课课程,获得课程结课证书,并于5月13日前提供证书打印件到教务处,每门课程可获得1学分。
3.在校期间受到考试违纪处理的2019届预毕业生,达到解除处分条件的,请于5月13日前提供纸质材料到教务处备案(已经提交材料的请到教务处核对信息)。
教务处
2019年4月22日